返回第164章 开庭!正当防卫  青衫仗剑行天涯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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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落的刹那,一股无形的气势,以他为中心,向四周散去,将所有人裹挟,令人精神一震!

开庭了

这起因果矛盾,最早能追溯到12月30号,除夕节前一夜的案子,直到眼下4月1日终于开庭审理!

审判长孟俊峰没有犹豫,他扭头看向公诉方。

“公诉方,请你方宣读诉书!”

公诉席,众人点点头。

女检察官刘希站起身,他手中握着诉书,开口道:

“尊敬的审判长、审判员,听审席诸位。”

“我是公诉席检察官刘希,接下来,由我代表公诉方,陈述被告人张月所犯下的罪责。”

话落。

刘希顿了顿,接着又开口道:

“被告人张月,年龄18周岁于2003年,2月18日,凌晨四点半被逮捕。”

“经本院审查查明,被告人张月,与案件受害者刘国富之间,明确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。”

“案发当天,被告人张月以主动、无他人胁迫,前往‘第九通用综合医院’,找到被害人刘国富。”

刘希看着手中诉书,沉声开口道:

“双方交谈过程中,被告人张月率先以威胁被害人刘国富的形式控制住对方。”

“接着,刘国富展开自卫回击,随后防卫过当,开始加害,企图侵害被告人张月。”

“但随后”

“被告人张月,持刀,在身体各部位捅刺共17刀!”

17刀!?

话落,听审席众人哗然一片。

在之前,报纸并未有哪家报社详细说过刘国富的伤情,多是根据医院的信息进行的猜测。

大多人都不怎么信,毕竟,17刀怎么可能还活得下来?

更何况张大要是为了自保,怎么会捅17刀?

眼下这番话,却是经由检察官亲自开口说出。

由不得他们不信!

“17刀?还真是17刀!”

“这这是奔着杀人去的吧,要是单纯强奸未遂,捅17刀还好说,就只是故意伤害,可双方明确存在矛盾,那这”

“被告有点难了唉,才18岁,还只是个孩子”

“”

听审席流出些许骚动。

就连记者张苗苗,也是忍不住叹气摇头,旋即沉默,不知该说些什么。

庭审现场并未因为这些骚动而停止。

审判台上,刘希清晰的声音,响彻在众人耳旁。

“据上所述。”

“案件被告人张月明显构成《刑法》第234条:故意伤害罪”

“以及其主观构成《刑法》第232条‘故意杀人罪’,客观为故意杀人未遂!”

故意伤害?

故意杀人未遂!?

诉书内容落下。

现场哗然一片。

两条法例?两条重罪指控!

存在吗?

是存在的,但不会只看一个行为,而是一起案件的多个行为。

比方说张大,故意伤害指的是前往医院后,双手死死捏住对方脖颈一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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