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593章 白琳案  贫道信佛首页

关灯 护眼     字体: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

到宾馆的这段时间里,前台一直在休息室陪着白琳,所以根本没有目击者确认是否有人逃跑了,从哪个方向跑的。

当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多,警方能做的,也就是先固定证据,带白琳回派出所,联系她的父母,再向县局汇报情况。

因为嫌疑人逃跑后的抓捕工作,不是派出所有能力执行的。

而且还要对白琳进行验伤和提取物的检测化验。

案卷里记录,由于当时白琳家没有电话,所以金平派出所用了很多方式,才在第二天早上联系到了她父母。

白琳的父母赶来后,分别接受了笔录问询,确认了前一天晚上的情况。

随后警察把惊魂未定抖了一夜的白琳交给了他们,并告诉他们,等抓到这个杨树皮后,还会找他们再覆核情况。

按理来说,这就是一起案情非常简单清晰的强奸案。

这个叫杨树皮的五十一岁男子明显是通过在酒里下药,迷晕白琳之后带回房间,实施的奸淫。

而且很可能从一开始就是有预谋的,因为根据宾馆登记薄上的入住时间来看,是三号的下午,远早于宴请的时间。

更残酷的一个可能是,白琳在恢复意识之前,可能已经遭到了不止一次的侵犯。

因为从她失去意识,到再恢复意识,中间时间长达四个多小时。

所以理论上,这案子是闭着眼睛都能破的。

只要抓到这个杨树皮,一切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,毕竟从白琳下身确实提取到了男性体液,这是铁一般的事实。

警方根据户籍登记依法搜查了这个杨树皮的住处,但是没有找到人,合理怀疑此人有潜逃的可能。

于是案发后的第三天,也就是十一月五号,经县局审核批准,对这个杨树皮发出了协查通缉令。

就在通缉令正式签发,准备往外发的时候,这个杨树皮突然来投案自首了。

但他自首时说的犯罪行为,却不是强奸,而是嫖娼。

警方当然不信,立刻将他拘留,并对他进行严厉的审讯。

但是就在杨树皮投案自首的仅仅两个小时后,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!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