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422章 我要享受生活  面无表情哈首页

关灯 护眼     字体: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什么叫举牌吗?

按照证券法规定,任何人通过股市收购一家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,就必须进行公告举牌!”

他走到林阳面前,竖起手指,一字一顿地说:

“弗迪电池流通市场的股份占公司总股的44,从上市以来,就分散在无数个小股东手里,从来没有举牌公告出现过!”

“而我——”

刘振涛挺直腰板,声音提高:

“我持有的股份超过5,公告可查。

你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最大股东,想要超过我的持股比例,又没有任何举牌记录……

那你就是在违规,在违法!”

他的话语中满是威胁意味,几个支持他的董事也纷纷点头附和。

“刘总说得对,持股超过5必须举牌。”

“这是基本常识,年轻人,你连这个都不懂?”

“保安,还是把他请出去吧,别耽误我们开会。”

张明宇皱着眉,想要说什么,但看了看林阳年轻的面容,又闭上了嘴。

林阳终于动了。

他轻轻叹了口气,那叹息中带着一丝怜悯,不是对刘振涛,而是对在场所有人的短视。

“胡倩。”

他淡淡开口。

站在门口的胡倩立刻走上前,将手中的文件夹放在会议桌上,打开。

里面是一叠厚厚的合同文件。

“各位。”

胡倩的声音清晰而专业:

“这是我的执业资格证明,我是国家注册的高级投资经理人,自然清楚证券法关于举牌的规定。”

她翻开第一份文件:

“这是林阳先生与弗迪电池原股东王建国先生的股份代理协议,签署日期是去年3月12日。

王先生持有弗迪电池08的股份。”

又翻开第二份:

“这是与李秀英女士的代理协议,持股比例05。”

第三份:

“张伟先生,持股07。”

胡倩一份份地展示,每念出一个名字,刘振涛的脸色就白一分。

“这些协议共计四十八份,涉及四十八位弗迪电池的小股东。”

胡倩最后总结,目光扫过全场:

“他们全权委托林阳先生代理其持有的弗迪电池股份,行使股东权利。

这些股份加起来,恰好是公司总股本的44。”

她顿了顿,补充道:

“根据我国《公司法》和《证券法》,股份代理并不构成股份收购,不需要进行举牌公告。

所有手续合法合规,我们已经通过律师事务所和证监会双重审核备案。”

会议室死一般的寂静。

刘振涛脸上的表情凝固了,那张刚才还满是嘲讽的脸,此刻变得惨白如纸。

他的嘴唇哆嗦着,眼睛死死盯着桌上那叠厚厚的代理协议,仿佛要用目光把它们烧穿。

“不……不可能……”

他喃喃道,声音嘶哑:

“我调查过……那些小股东很分散……怎么可能全部……”

“怎么不可能?”

林阳终于再次开口

章节内容不完整,请退出阅读模式查看完整内容!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