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241章 徐德:我合法合格啊!  青衫仗剑行天涯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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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这份检测报告,他会怎么想吧!”

话落的刹那。

律师李剑和张倩忍不住抬头对视一眼,纷纷看到对方眼底的惊愕。

朱大力就像一个落水的人。

对方抓住的唯一一个救命稻草,就是卖命给孩子赚钱。

而眼下。

徐德将这份不存在‘父子关系’的检测报告拿给朱大力看

这个压缩到极致的高压锅,说是瞬间爆炸也不为过!

对方还称得上是乌龟壳?

只要进入到死循环,内斗致死是最终结果!

只是

“这这没违法吗!?”

律师李剑满脸震撼地抬头看向准备外出的徐德,此时只觉得过往十几年,所构建出的世界观逐渐崩塌。

身侧。

张倩也好不到哪去,连连开口道:

“这难道不涉及到《刑法》305条‘伪证罪’!?”

现实的真相是。

朱大力和他儿子朱铭,大概率是亲生关系。

而检测报告却是‘朱大力’与‘朱铭’,不存在父子关系。

这难道不涉及到伪证罪!?

“什么违法?我什么时候违法了?”

“没有人比我更懂什么才是违法!”

徐德却满脸不耐,他站住脚,看着身后的李剑和张倩。

接着双手抱胸,开口道:

“首先。”

“你们要搞懂,什么才是《刑法》305条‘伪证罪’!”

“伪证伪证,拆开来看,就是‘伪造’+‘证据’。”

“首先,什么才是证据?”

证据,也就是作证的‘证’,是在庭审中的东西。

联合起来,也就是,伪造虚假的证据在庭审中进行指证!

《刑法》第305条,原文明确提出:

【在刑事诉讼中,证人、鉴定人、记录人、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,故意作虚假证明、鉴定、记录、翻译,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。】

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】

“那么,做这份材料的人,是证人?鉴定人?记录人?翻译人?”

徐德指了指手里的公文包。

他对着面前几个跟听天书一样的律师,恨铁不成钢道:

“都不是!”

“这两个人与案子无关!”

“其次。”

“这份材料,我会递交给谁?给警察?给检察官?法院?还是说我会带去法庭使用!?”

伪证罪,是仅限于刑事诉讼程序之内!

你自己制作的东西,仅限于私下聊天,自己看。

那么。

从法例上,这就不是伪证!

“这玩意,我不拿给法院出庭作证。”

“不给警察,不向检察官出示材料,也不具备司法效力,也不是虚假干扰办案的东西。”

徐德摊了摊手,反问一句。

“那么。”

“我触犯了《刑法》第305条哪一条,构成伪证罪了!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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